一、为了标准电动开窗机工程装置有关作业做法,保证智能电动开窗机装置工程施工质量,制定本办理办法。
二、范围:
适用于公司接受或中标的智能电动开窗机装置工程施工质量办理。
三、责任与权限:
1.工程人员担任本办法的详细施行和整体联系的协调。安排并参加窗洞口复核、智能窗装置检验,参加技术资料审阅作业等。
2.质量部担任智能电动开窗机装置前的质量检验作业,担任资料、商品送验,
3.开发部参加洞口复核作业并提出批改意见,担任技术资料的及时的编制作业。
四、作业程序:
1.工程人员接到由市场部发出的“项目装置通知书”后方案装置人员与时刻,并预备电动开窗机装置所用东西:电动开窗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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